为呵护孩子未来生活,30周岁刘先生为0周岁的儿子小刘购买了平安人寿财富鑫生保险产品计划。投保险种:财富鑫生年金、聚财宝20、轻症倍护21,且轻度疾病保险金直接领取
基本保额 |
5万 |
交费期 |
10年 |
保障期限 |
终身 |
月交保费 |
4035元 |
聚财宝20趸交保险费 |
100元 |
合同有效期内,小刘可以享受以下保险利益
1:人生一站式规划
根据小刘成长安排,可在聚财宝账户中部分领取支持生活所需,假设中档结算利益情况下 :
年龄 |
领取金额 |
用途 |
累计 |
18-24周岁 |
每年5万 |
教育 |
5万*7年=35万元 |
30周岁 |
10万 |
成家立业 |
10万元 |
60-79周岁 |
每年5万 |
养老 |
5万*20年=100万 |
80周岁 |
可一次性领取212.1万元作为祝寿金 |
轻度疾病保险金:若10周岁不幸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,可获得轻度疾病保险金13.3万
人生应急金 : 从万能账户中灵活部分领取作为应急资金。
2:二次增值收益高
若各项生存金均不领取,全部转入聚财宝万能账户,累计小刘105周岁可领取总额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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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804,849元
低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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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,192,307元
中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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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,620,098 元
高档
3:身故保障可传承
若小刘80周岁不幸身故,且之前从未领取生存金,身故时可领取总额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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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396,519元
低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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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,379,701元
中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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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,839,196元
高档
注 :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,具体责任以产品条款和合同约定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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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平安人寿财富鑫生保险产品计划由《平安财富鑫生年金保险》、《平安聚财宝(20)终身寿险(万能型)》、《平安附加轻症倍护(2021)疾病保险》、《平安附加中症轻症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》、《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(B,120Ⅱ)重大疾病保险》、《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(C,120Ⅱ)重大疾病保险》组成。本资料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,该保险产品计划的保险责任、责任免除、犹豫期及现金价值、万能产品费用等相关内容,请参见保险合同条款,以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为准。
上述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,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,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。
平安聚财宝(20)终身寿险(万能型)为万能保险,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,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、高档利益演示水平。